雞西離婚財產咨詢?
一、婚前女方財產,離婚了男方會分割女方的婚前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 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復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二、婚后女方出的首付,女方還的貸款,離婚時男方會分財產嗎
1、婚前買房,名字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于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2、婚前買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這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婚后買房,即使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分割;
4、無論婚前還是婚后買房,涉及到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雙方應該平分。
三、男方嫖娼,女方提出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男方嫖娼,女方提出離婚,財產怎么分割問題解答如下,1、規定的過錯行為如下
1)重婚,;
2)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2、男方嫖娼不屬于上述的過錯行為,一般不影響他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可以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會以照顧女方、子女、無過錯方為原則作出判決。
4、一般情況下,女方很有可能會適當多分一點共同財產。
四、女方沒有財產,沒有子女怎么寫離婚協議書
協議人某某,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 協議人某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 協議人方某王某雙方于××年×月×日在××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協議人雙方性格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愿離婚。 二、無子女。 三、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月日 這就是沒有財產有子女怎么寫離婚協議書的規定。
五、一下如果女方出軌,男方要求離婚,要女方凈身出戶,女方是否能得到財產
一方出軌可以作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依據但是不能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凈身出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同時在雙方離婚的過程中應該本著共同財產平均分配的原則進行分配。
六、女方沒有工作,離婚怎樣分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但是如果雙方之間訂有書面的財產分割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七、女方沒有工作,離婚能否可以分財產
女方沒工作,在離婚時也有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夫妻沒有特殊約定的情形下,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并且,女方婚后雖然沒工作,但對于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