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區工傷咨詢
一、成都青羊區工傷認定應該交哪些材料
1、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
2、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3、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勞動、人事關系(包括事實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材料;
4、用人單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或有關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登記查詢通知單。
5、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受傷害職工及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提出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單位不屬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證明材料。
二、我想咨詢一下受傷職工怎么做工傷認定
受傷職工做工傷認定流程1、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三、我想咨詢一下如何認定外派人員的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四、我想咨詢一下職工在哪些情況下應當認定為工傷
職工在以下的情況應當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五、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而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時,怎么辦
1、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2、用人單位不承擔舉證責任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以根據職工及其近親屬提供的證據或者自行調查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用人單位逾期未進行事故報告或者未申請工傷認定,或者不能舉證的,在此期間發生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六、在哪里申報工傷,怎樣在線申報工傷
發生工傷事故后,由用人單位、職工或職工直系親屬或工會準備法律規定的材料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首先,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患有被診斷的職業病時,用人單位應主動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起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在規定的一年期間內沒有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也可以申請。注意申請的機構是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而不是安全監察部門或社會保險機構。在按照規定是省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時,按照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在申請時準備的材料有記載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的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和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等。這就是工傷在哪里申報的回答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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