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賬找不到欠款人貼尋人啟示犯法嗎要債找不到欠貸款人貼公告犯法?
一、要賬找不到欠款人貼尋人啟示犯法嗎要賬找欠款者,貼尋人的啟示犯不犯法
是不違法的。1、欠錢不還,找不到人,寫尋人啟事,是不違法的。
2、建議向法院申請起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等方式更加便于維權。行動建議
1、書寫起訴狀進行起訴,建議委托律師書寫起訴書后,更加有條理有邏輯,然后可以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2、在舉證期限內提所有的關聯的證據提交工作。
3、等待調解或者開庭,判決,得到判決書。
4、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對方的動產和不動產,清償自己的債權債務。
二、法院找人找不到欠款人,擔保人有還款責任嗎
有還款責任的。1.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債權人需經過法律程序,找不到債務人確定債務人不具有清償能力,債權人可以向擔保人主張還款。
2.擔保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只要還款期屆滿,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還款,也可以同時要求擔保人償還借款。行動建議向擔保人主張債權應注意以下三點
1.債權人應具有書面的保證合同或者保證條款。
2.應確定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
3.債權人應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債權。如還有不清楚的或新情況,建議你直接來電免費咨詢,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
三、起訴欠款人法院找不到人怎么辦
需要找到債務人,特別是對方可以執行的財產,后,申請財產保全,查封財產,主張還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一百條人民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欠款人失蹤債權人向誰討債
(一)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二)向提訟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疑問,明明欠款人已經找不到了,又怎么向訴訟呢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會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后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后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三)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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