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款日期沒到,欠債人失蹤了,你可以去他家追債嗎?
一、還款日期沒到,欠債人失蹤,可以追債嗎?
可以向家人詢問。1、債務人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蹤后,其財產一般交由親屬保管。
2、債務人下落不明滿兩年,近親屬或直接利害關系人申請其失蹤后,債務人財產由其近親屬保管,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財產代管人清償債務,但并不是拿債務人親屬的錢去還,清償債務的錢還是債務人的財產。
3、債務人的家人還債并非都是天經地義的,存在法律規定的情況才可要求償還債務。行動建議
1、債務人宣告失蹤后,債權人可以讓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2、可以直接找該債務關系的擔保人支付債款。
3、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法院受理判決后,債務人還不還款的,法院可以進行強制執行,保護債權人利益。
二、債務人失蹤可以追債嗎?
可以向家人詢問。1、債務人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蹤后,其財產一般交由親屬保管。
2、債務人下落不明滿兩年,近親屬或直接利害關系人申請其失蹤后,債務人財產由其近親屬保管,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財產代管人清償債務,但并不是拿債務人親屬的錢去還,清償債務的錢還是債務人的財產。
3、債務人的家人還債并非都是天經地義的,存在法律規定的情況才可要求償還債務。
行動建議
1、債務人宣告失蹤后,債權人可以讓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2、可以直接找該債務關系的擔保人支付債款。
3、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法院受理判決后,債務人還不還款的,法院可以進行強制執行,保護債權人利益。
三、還款日期沒到欠債人失蹤找擔保人要錢嗎
債務人失蹤之后,擔保人是需要承擔償還責任。1、債務人失蹤之后,有擔保人的擔保人需要承擔其擔保責任,償還債務人所欠的債務。
2、第一時間與擔保人進行溝通協商,要求擔保人承擔其擔保責任。行動建議
1、確認與擔保人當時有沒有簽署擔保合同之類的書面文件來證明雙方之間的擔保關系。
2、沒有相關書面擔保材料的時候,需要提供其他證明,證明雙方之間存在的擔保關系可以適合對方溝通時的聊天記錄,通話記錄,語音記錄等都可以作為相關證據。
3、確認與對方簽署的擔保合同中作為擔保人的擔保時效,即使與擔保人進行溝通,協商還款并留存證據,防止過了擔保時效期,債務人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
四、還款日期沒到欠債人失蹤了可以找家里人嗎還款日期未到債權人無法追回欠款,債權人只能找家人,這是
不可以找家人討債。1、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
2、一定要去債務人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起訴。行動建議
1、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2、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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