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縣離婚起訴
一、起訴離婚,在哪里起訴,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起訴離婚是在哪里起訴這個問題很好解決但是小孩子的問題可能會出現意外,謹記下面幾點1 離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起訴,也就是他的戶口所在地或者如果你們在省城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省城你們居住所在的區法院起訴。
2 房子你們可以協商解決,如果法院判決的話,如果你承認房子是他出錢買的,那么就是共同財產。如果你不承認,而且他也無法證明的話,那么他可以分到婚后所還貸款的一半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
3 孩子兩周歲以下,母親要求撫養權的,一半會判給母親。兩周歲以上的,看誰有利于孩子的成長,一般也會照顧女方。
4 起訴時帶起訴狀、身份證及復印件還有訴訟費。
二、起訴離婚,應該到哪里起訴?在哪里起訴
你好,對于離婚起訴到哪里起訴的問題,我的回答是這樣的1 離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起訴,也就是他的戶口所在地或者如果你們在省城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省城你們居住所在的區法院起訴。
2 房子你們可以協商解決,如果法院判決的話,如果你承認房子是他出錢買的,那么就是共同財產。如果你不承認,而且他也無法證明的話,那么他可以分到婚后所還貸款的一半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
3 孩子兩周歲以下,母親要求撫養權的,一半會判給母親。兩周歲以上的,看誰有利于孩子的成長,一般也會照顧女方。
4 起訴時帶起訴狀、身份證及復印件還有訴訟費。
三、起訴離婚應該到哪里起訴,怎樣起訴離婚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起訴離婚應該到哪里起訴,怎樣起訴離婚”問題回復如下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民訴意見》1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結合上述法條應該是B地。到B地法院起訴離婚。不過,離婚的理由似乎很難成立,證據也不好收集。第一次離婚可能離不掉,六個再行起訴一定可以的。以上就是一些有關于起訴離婚到哪里起訴的相關信息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四、離婚起訴沒有結婚證要錢嗎,怎么起訴離婚?
您好!關于“離婚起訴沒有結婚證要錢嗎,怎么起訴離婚?”的回復如下結婚證是用于證實婚姻存續關系最直接的證明。如果起訴要求離婚但又確實沒有結婚證,只要還有其他材料能證明婚姻關系存續的,也可以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具體分為以下兩種情況第一種,從未辦理過結婚登記起訴離婚的處理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屬于事實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1994年2月1日以后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且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應先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以后再提起離婚訴訟;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人民法院將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第二種,辦理過結婚登記但遺失或損毀結婚證起訴離婚的處理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的證明。再次,可以向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查閱并復印婚姻登記檔案。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五、起訴離婚,沒有結婚證怎么起訴離婚?
您好,關于“起訴離婚,沒有結婚證怎么起訴離婚?”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關于離婚起訴沒有結婚證怎么辦 問題一般有兩種方法1先補辦結婚證再離婚。這是一個連貫的過程。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中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 2去民政局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然后讓工作人員出具婚姻關系存在的證明,再離婚。
2.結婚證的事簡單,但是離婚就很麻煩了。涉及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和探望,撫養費的給付,若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還有相關舉證的問題等等。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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