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樹合同的主要是什么?
一、購樹合同的是什么?
1.購樹合同范本
甲方xx
乙方xx
甲、 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定以下購買木材的協議
1服務項目甲方使用木材實際消耗的提供.
2木材提供細則
3協議生效及協議期限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結算本月全部費用。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xx
地址xx 地址xx
電話xx 電話xx
傳真xx 傳真xx
聯系人xx 聯系人xx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訂立合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二、"購樹合同的"
法律分析購樹合同范本甲方xx
乙方xx
甲、 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定以下購買木材的協議
1服務項目甲方使用木材實際消耗的提供.
2木材提供細則
3協議生效及協議期限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結算本月全部費用。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xx
地址xx 地址xx
電話xx 電話xx
傳真xx 傳真xx
聯系人xx 聯系人xx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訂立合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三、園林樹木購銷合同怎么寫作者作者作者系園林樹種有常綠、落葉、常綠、半落葉等,可應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合同,合同條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訂立合同。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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