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民法典中關于離婚的相關規定及離婚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離婚的規定
民法典規定以下情況可以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關系合法有效;當事人親自提出離婚申請;經過法定離婚程序。協議離婚應當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而訴訟離婚應當調解前置。
二、重婚罪再婚子女是否可以起訴父親
可以。無論是否有親屬關系,都可以對重婚罪提起訴訟,重婚罪可以自訴也可以提起公訴,提起重婚罪的訴訟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法院會依法審理,構成重婚罪可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離婚的相關規定
民法典沒有強制離婚的規定,離婚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共同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需要一方去法院起訴離婚。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于準予離婚的情形的規定
民法典準予離婚的情形有以下3種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
五、家暴離婚界限我國法律有哪些規定
家暴不管到什么程度都會判決離婚。因為家庭暴力這樣的一種情況,在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規定的就是屬于法定的過錯,因此一旦存在家庭暴力行為的話,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就可以對此判決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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