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律師訴訟費計算及流程探究訴訟費用如何計算?
一、河源找律師訴訟費一般多少錢,具體要怎么計算
訴訟費的計算,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
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二、河源找律師訴訟費標準是什么,應該如何計算
訴訟費的計算,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
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三、起訴法院流程是什么,起訴需要什么材料,法院起訴流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四、繼承案件的訴訟流程是怎樣的,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繼承案件的訴訟流程如下
1、原告持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到法院起訴;
2、法院審查后決定受理的,通知原被告雙方到庭;
3、法院開庭審理,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
4、法院經評議,最后作出宣判。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溫馨提示】這是根據當前問題的經驗總結,不同地區的法院在審判尺度上有細微差別,辦理案件一定要選擇專業的律師,點擊快速咨詢,與律師一對一溝通法律訴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五、河源找律師訴訟收取標準是多少
(一)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
(二)按計件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
1.刑事
1偵查階段
2000-6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6000-16000元/件
3審判階段
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準執行。刑事案件因時間或地域跨度極大、屬集團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復雜的,可以在不高于規定標準1.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2.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
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收費標準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含10萬元)
8%
10萬-50萬(含50萬元)
5%
50萬-100萬(含100萬元)
4%
100萬-500萬(含500萬元)
3%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
2%
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
1%
5000萬元以上
0.
5%
收費說明
上述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六、河源找律師訴訟費標準是什么
訴訟費的計算,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
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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