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配及法律規定公告離婚中財產分割處理原則與相關法律
一、《離婚財產分配公告法律規定》
公告離婚對于財產不做判決。公告離婚需要適用一定的條件,一般都是針對夫妻一方失蹤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形做出的判決,通過法院公告解除夫妻關系,但是不會對于夫妻婚內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處理。
二、離婚訴訟中財產分割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給予補償原則
6、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三、1.婚姻中出軌探討道德、法律及心理影響2.婚姻財產分割法律規定與實際操作中的紛爭3.婚
婚姻中出軌,財產的分配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依法不予分割。對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可先行通過協議的方式對財產進行分配,協商不成的,法院會按照男女平等原則財產進行均分。如果出軌方的出軌行為是在外與他人同居或是重婚,那么法院在分割財產時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會讓過錯方少分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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