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借條有效性的法律問題及實踐案例探討
一、"關于借條有效期的法律問題未寫日期是否生效"
律師解答借條上沒寫日期有效。
沒寫借款期限的,借款雙方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可以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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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2]《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3]《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二、"未寫用途的借條是否有效"
在借條中沒有寫明用途,也具備法律效力,借條里面需要有借款的時間,借款的利息,借款的金額,還款的時間,要由借款人親筆書寫借條,借條是一種證據,能夠證明雙方之間的借貸關系。
三、"關于借條手印的法律效力及依據"
個人寫借條不按手印是否有效視情況而定。
雙方當事人寫借條,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但是借款合同是否有效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一、股權轉讓合同生效的條件有哪些
股權轉讓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是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同依法成立。法律關于合同成立的規定有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按指印時合同成立;當事人一方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二、個人合同簽字嗎?
個人合同需要簽字,也可以蓋章或者按手印。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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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四、"未明確借款用途的借條是否有效"
借條沒寫借款用途一樣有法律效力。只要借條的主體資格合法、借條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強制性規定、且借條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等,則該借條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五、"未兌現借款有效性的借條規定及解決方法"
寫了借條后實際上并沒有把錢借給借款人的,這樣的借條并不發生法律效力,根據《民法典》規定,借條應該從出借人提供了借款以后才成立。不過,如果寫完借條后,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不履行出借義務,這種行為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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