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既遂量刑規定及刑法裁量規定
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既遂量刑規定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四、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1、客體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侵犯的客體為雙重客體,即國家的發票管理秩序和稅收秩序。
2、客觀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有關發票管理法規,實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的行為。
3、主體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中,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一般以營利為目的。
五、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犯罪構成界定
1、客體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侵犯的客體為雙重客體,即國家的發票管理秩序和稅收秩序。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有關發票管理法規,實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中,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依本節第211條的規定,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一般以營利為目的。在過失罪過下造成的超量印制發票的,不以犯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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