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
一、法律上婚內分割財產是什么,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上婚內分割財產是在夫妻雙方不離婚的前提下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項制度。婚內共同財產分割目的在于繞過婚姻關系問題直接解決雙方關于財產的糾紛,以保護在夫妻關系中處于弱勢一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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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二、婚內出軌婚前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
婚前財產,指的是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后,婚前財產一般不參與分割。
如果夫妻對婚前財產有特殊的約定,該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若在約定中明確表示一方婚前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的,在感情破裂時,可以主張該約定分割相關婚前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三、民法典婚前財產規定婚前財產與婚姻關系中的財產權益
民法典對婚前財產的規定是1、婚前財產是法定的個人財產;
2、婚前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系的存續而自動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夫妻雙方另有約定。
四、民法典婚前財產規定婚前財產的歸屬及分割
《民法典》關于婚前財產的規定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前財產是法定的個人財產,除此之外一方的專用物品也是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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