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離婚準備條件和規定法院訴訟必備指南
一、法院起訴離婚所需條件及相關規定
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是婚姻關系的當事人。要求離婚的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離婚起訴準備清單及條件
起訴離婚要準備訴狀,身份信息材料,基本證據、結婚證、戶口本、財產憑證和子女的信息,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有爭議,那么要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起訴離婚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6.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為婚姻關系當事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三、離婚起訴條件涉及離婚案件的相關規定及所需材料
起訴離婚要準備訴狀,身份信息材料,基本證據、結婚證、戶口本、財產憑證和子女的信息,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有爭議,那么要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起訴離婚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為婚姻關系當事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