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與申請流程及申請書撰寫
一、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小區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交警判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依據以下原則1、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違法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2、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事實。損害他人的健康的客觀存在是構成侵權損害民事責任的前提。如果沒有造成損害,或者某種行為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并沒有成為客觀事實,就談上交通事故責任。
3、交通事故當事人主觀上有過失。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因交通事故當事人心理上存在著過失,即當事人對發生交通事故應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知道違法行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卻輕信能夠避免。如果當事人存在著故意造成的不屬于交通事故的范疇。
4、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所謂因果關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觀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必然聯系。如果違法行為與這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那么行為人就要承擔相應責任。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的因果關系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一個重要條件。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申請怎么寫,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寫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三、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復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第號時間20年5月17日12時30分地點市路路口市有限公司司機王駕駛桑塔納小客車,在路由西向東通過路口時,適有市出租汽車公司司機李駕駛切諾基吉普車以八十多公里時速由南向北通過路口。李臨近路口發現前方橫穿的小客車后雖踩了緊急剎車,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第××××號 時間20××年5月17日12時30分地點××市××路××路口××市××有限公司司機王××駕駛桑塔納小客車,在××路由西向東通過××路口時,適有××市××出租汽車公司司機李××駕駛切諾基吉普車以八十多公里時速由南向北通過路口。李××臨近路口發現前方橫穿的小客車后雖踩了緊急剎車,但由于車速快,停車不及,吉普車前部撞在小客車右部,造成小客車內乘車人趙××當場死亡、兩車均損壞的重大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原因是王××駕車通過路口時,未讓干路車先行,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或交通標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依次讓行(一)支路車讓干路車先行的規定,李××駕車通過路口時,未減速慢行,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遇道路寬闊、空閑、視線良好,在保證交通安全的原則下,最高時速規定城市街道為七十公里的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王××負事故主要責任,李××負事故次要責任,趙××不負責任。 (公章) 承辦人宋××郭××20××年5月27日 此認定書,已于20××年5月28日向當事各方宣布,當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市交警支隊申請重新認定。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
[1]《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十九條
四、交通事故認定書丟了,沒有責任認定書怎么辦
如果交通事故認定書丟了的話,認定書在交警部門會有存根,不會影響到事故的處理。并且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有編號的,交警隊要有備份的,即便是簡易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也有一聯是交警備檔的。如是雙方的,可以找另外一方復印一下,找交警隊重新蓋章。如果在事故處理中需要用到責任認定書的,可以到當時出具事故責任認定的交警部門去復印該責任認定書的存根聯就可以,是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的。
五、如果沒有監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怎么辦
1、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怎么辦如下,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書寫復核申請時,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所在,并抓住有關證據不放,力爭復核機關認可自己的意見。
2、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收到復核申請后5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核結論。復核審查期間,當事人不能啟動訴訟程序,否則將導致復核程序終止。
3、目前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后維持率很高,很少有改變原有認定的。所以,當事人沒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請復核,可以在調解時要求調整責任比例,或在訴訟中要求法院重新劃分責任。如果你當初申請復核過,并且復核結論是維持原認定,調整和重新劃分責任就會更加困難。
六、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認證怎么辦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對交通事故認定當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不是行政行為,不能申請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2/3當事人是可以申請復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7條、第28條分別規定了兩種可以申請重新鑒定的情形
1、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而且有證據證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鑒定資格的;(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三)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2、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既不是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也不是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而是公安機關依職權作出的,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沒有法律依據,因此當事人也不能重新提起認定的。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3/3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信作為證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定規定,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是賠償義務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賠償權利人主張權利的重要依據。因而,在民事訴訟中,交通事故認定書對事故責任認定正確與否,往往成了各方當事人爭論的焦點,只要當事人對該事故認定不服的,在訴訟中可以提出事故認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將對事故的責任從證據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斷。交警機關對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是證據,是一種鑒定結論。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時,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法院對責任認定有異議的,法院可以將交通事故案件調查材料正本調卷,由法院做出新的責任認定,而不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作為被告出庭應訴。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見1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重要證據之一,如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無相反的證據或者足以推翻其結論的理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當成為人民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2在因交通事故引發的損害賠償案件中,當事人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各自的主張分別承擔舉證責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中待證事實的真偽不承擔舉證責任。3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在民事訴訟中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提出異議的,應當提供相反的證據或理由,并承擔結果意義上的舉證責任。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3條
[1]《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27條
[2]《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28條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3條
七、我想咨詢一下連環出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八、小區內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小區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在實際生活中,我們應當區分小區性質,而不能籠統地認為只要發生在小區中的車輛碰撞就不屬于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在這些場所發生事故屬于交通事故范圍。而部分封閉式住宅小區,不允許社會車輛進入,或按照嚴格的登記制度的小區道路,則不屬于法定道路范圍。
九、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哪里查詢??
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哪里查詢??”的相關解答如下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公安交管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復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為限。以上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解答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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