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民起訴所需材料、法律條件和起訴狀的相關法律規定
一、公民起訴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法律規定概述
專業分析公民起訴應提交的材料是民事起訴書。(
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主要證據材料復印件。(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訴訟費根據您的訴訟標的由法院決定。
民事訴訟一審程序為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
6、法庭辯論7、判決宣告。
如果事實清楚明晰,您的證據充分,還是比較容易得到對您有利的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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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起訴的法律條件與法律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民事起訴狀需包含哪些?法律有規定嗎?
法律咨詢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厲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書寫起訴狀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名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一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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