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內蒙古交通事故誤工費規定及農村誤工費問題
一、2022年內蒙古交通事故中誤工費的相關規定
根據2018年的最新規定,相關勞動者的賠償問題應當及時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并維護自己的利益和應得的賠償。那么,內蒙古2018年誤工費在交通事故中的有什么規定呢?一般來說,誤工費的賠償標準應當按照當事人是否具有固定收入為依據,其次還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賠償。
二、60歲以上人員是否具有誤工費,涉及交通事故保險賠付標準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三、農村交通事故誤工費保障問題
1、可以主張誤工費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四、"內蒙古交通事故誤工費計算方法"
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計算辦法》第八條誤工費根據當事人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當事人誤工時間,根據其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治證明確定。當事人因傷致殘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最終評定傷殘的前一日。傷殘評定時機,按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有關規定確定。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當事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參照自治區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引用法規
[1]《內蒙古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計算辦法》 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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