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偶兒媳能否繼承公婆遺產?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喪偶兒媳繼承公婆遺產權規定
兒媳可以繼承公婆遺產,但是必須符合以下情形(一)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二)公婆立遺囑或者遺贈協議將財產贈與給兒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兒媳在喪偶后只是偶爾來看望一下公婆,或贍養了一段時間就不再贍養了,就不能認定為“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也不能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來繼承公婆的遺產。二、"兒媳在公婆去世后是否有權繼承遺產"
兒媳能否繼承,要看其是否盡了贍養義務。喪偶兒媳對公、婆,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兒媳婦是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公婆遺產的。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四、喪偶兒媳是否有權繼承公公的遺產?
我國相關法律沒有將兒媳列入繼承人范圍,鑒于喪偶兒媳的特殊性,所以《民法典》規定喪偶的兒媳若是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有權繼承公公的遺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此時兒媳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因為法律上兒媳只有協助丈夫贍養老人的義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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