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制度及其相關規定
一、"國家賠償規定我國包括哪些賠償種類及其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
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的國家賠償包括二種。賠償方式以金錢賠償為主,以恢復原狀、返還原物的賠償方式為輔。國家賠償可以支付賠償金,可以返還財產、恢復原狀、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機關行使職權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受害人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引用法規
[1]《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二條
二、賠償與補償相關法律法規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
三、"國家賠償請求人"的含義與定義
專業分析1、國家行政賠償請求人,是指因其合法權益受到違法行政行為的侵害,而有權河行政賠償義務機關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行政賠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受害是指受到直接損害,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直接相對人而受到損害;另一種情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第三人而受到損害。因以上兩種情況受損的人都是直接受害人,都可以要求國家賠償。
【溫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識請關注聽律網網,27萬+注冊律師日常科普法律干貨,若當前有棘手的法律問題,可以點擊一對一快速咨詢律師,從專業角度給你最合適的解決方案。
四、《國家賠償法》及其主要特征與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國家賠償法》的特征有保障公民權利、建立健全國家責任制度、調整公私利、規范國家權力。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規定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一條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享有依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促進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一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