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受益人限制范圍及法律規定
一、"壽險受益人設定為兩個人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
律師解答
壽險的受益人可以有兩個人。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人為受益人,如果受益人為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條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人為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第三十九條
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四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二、壽險受益人可以寫兩個人嗎?
專業分析
根據我國保險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壽險的受益人是可以有兩個人的。
受益人為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條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人為受益人。
受益人為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第三十九條
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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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四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三、不計免賠險的為保險中的不計免賠險,主要涉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專業分析
不計免賠險的全稱為“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是一種商業險(車損險或三責險)的附加險。不計免賠險作為一種附加險,需要以投保的“主險”為投保前提條件,不可以單獨進行投保,其保險責任通常是指“經特別約定,發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對應投保的主險條款規定的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部分,保險會在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一般來說,投保了這個險種,就能把本應由自己負責的5%到20%的賠償責任再轉嫁給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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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強制保險保障的是什么,有什么法律規定?
專業分析
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交強險是中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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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五、一切險范圍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一切險包括的范圍如下
1、八級以上(含八級)大風、洪水、地震、海嘯、雷擊、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2、火災、爆炸;
3、碰撞、觸碰;
4、擱淺、觸礁;
5、船舶失蹤等。
法律依據
《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第一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船舶發生的全損,本保險負責賠償。
1、八級以上(含八級)大風、洪水、地震、海嘯、雷擊、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2、火災、爆炸;
3、碰撞、觸碰;
4、擱淺、觸礁;
5、由于上述一至四款災害或事故引起的傾覆、沉沒;
6、船舶失蹤。
引用法規
[1]《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 第一條
六、"五保險中的醫療保險及其法律規定"
專業分析1.醫保分兩個帳戶。
2.個人帳戶,體現在醫保卡內的錢,可以用來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統籌帳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由統籌帳戶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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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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