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程序及所需文件:男方不同意離婚如何解決
一、在嗎?律師女方要求離婚男方不同意怎么樣辦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話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帶上雙方的結婚證、戶口薄、身份證、離婚協議書、照片這些材料,去雙方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只是你想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你就只能訴訟離婚,但訴訟離婚耗時較長,程序復雜,并且如果不存在法定離婚的情形時,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很小,需要二次訴訟才能把婚離掉(法定離婚情形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治愈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
二、離婚協議如何走法院,需要哪些程序
協議離婚需要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具體應按如下程序辦理1、依法訂立離婚協議。且協議應當載明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
2、婚姻登記機構審查申請材料;
3、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
4、雙方當私人親自領取離婚證。
三、想查詢是否離婚,到哪里查
一般都是要到婚姻登記部門查詢的,因為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發證地的民政局已經將離婚協議等備案了,因此查詢也就要去頒發離婚證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查。到當地民政局去問一下便可,離婚證不能隨便查詢,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去離婚登記地所在的民政局查詢他人的離婚證信息的,能查離婚證信息的只能是當事人本人或是當事人本人的利害關系人。結婚離婚的信息屬于個人隱私,我國目前還無法在網上查到。也就是說,離婚證的編碼及離婚證真假現在是無法在網上查到的。
四、查一個人是否離婚,去民政局就可以查嗎
1、應當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詢。
2、根據《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四)人民、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五)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公開婚姻登記檔案的,不得損害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七)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于當場查閱;復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為有效。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五、不請律師的離婚訴訟的程序是該如何樣的
1、訴訟離婚一般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
2、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向法院起訴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