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處罰標準及具體規定》
一、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的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的處罰標準的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二、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的處罰標準有哪些?
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的處罰標準是1、一般情況下,違規出具金融票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會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犯罪存在特別嚴重情節的,會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單位構成該罪時,采取雙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責任人員判處本罪個人犯相應的刑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三、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的法律責任及處罰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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