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車超員如何處罰詳解嚴重超員危險駕駛罪處理及車輛超載超載一人處罰標準
一、嚴重超員危險駕駛罪的處罰及處理方法
法律分析
嚴重超員危險駕駛罪的處罰是處拘役,并處罰金。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二、"超載1人怎么處罰"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私家車超載一人扣2分,罰款兩百元。載客汽車超載一人扣6分。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它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這意味著,一輛普通5座小轎車,如果超載一人,就會一次被記6分。
三、"面包車超員處罰規定如何判斷車輛超載?"
面包車超員處罰,具體要看車輛的性質和具體超員的情況。比如,面包車屬于營運客車的,而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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