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金、保險年金的性質及與養老金的關系
一、"保險金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判定與處理"
保險算夫妻共同財產,保險產生的費用一般都是屬于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里面產生的保費和保單,養老金等都屬于共同財產,生活中很多夫妻為了為自己權益都會購買保險,保險也有很多分類,有人身保險財產保險。
二、保險年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判定
保單具有一定的現金價值,因此是一種財產。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作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險費用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異,解除夫妻關系后,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也就失去了保險利益,則不再具有投保人資格。投保人有權到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手續,夫妻雙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單價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時間短,此時退回的保單現金價值或許會遠遠低于所繳納的保費,這樣的話,保單現金價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就會得不償失。因此,較合理的作法是將保單轉讓給被保險人,由被保險人支付給投保人一半的保險費用。對于保險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權利是預期的,不確定的,因此不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三、保險年金和養老金是否算作共同財產的答疑解惑
1、養老保險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民法典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四、財產保險簡介及夫妻共同財產保險問題探討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是夫妻共同財產嗎要看購買保險的錢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還是婚前個人無形財產的收入。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應列入夫妻共同投資的財產。如實婚前個人無形財產利潤所得購買的,應屬于個人財產。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應列入共同財產。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一)夫妻離婚時有爭議的保險主要是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分為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主要是機車保險。財產保險和機車保險一般是一年一保。而離婚時爭議最多的是人身保險。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保險。人壽保險是最有價值的,人壽時間長,保險金額大,現金價值大。至于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險都是短期的而且數額也比較小。人壽保險還具有儲蓄理財等功能。(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人壽保險的現金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請看以下說明1、保險費是夫妻共同繳納的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2、保險費是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屬于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三)如果所繳納的保險費是夫妻共同財產里面出的,分割方式
1、退保后分割現金缺點退保時候,保險公司會扣除一部分費用,特別是對于投保時間比較短的保險,退保的到的現金還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于夫妻雙方都是個損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繼續保留自己的人壽保險的,采用第二種方法。
2、變更投保人,轉讓保單給被保險人根據的規定,投保人必須和被保險人之間有保險利益,由于夫妻離婚后身份關系的消失,使得保險利益不存在,夫妻離婚后不能再為對方投保,雙方可以到保險投保人,把保險單轉讓給被保險的夫妻一方。轉讓后,被保險人將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的50%支付給另外一方。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雙方不需要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權要求另外一方補給自己現金價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財產分割中拿回相當于50%保單現金價值的財務。如果家庭中存在隱形財產,夫妻離婚時,對隱形財產分割產生的爭議最大。隱形財產背后存在著金錢利益。如果隱形財產分割不好,會引來很多不必要的爭端,如果有這方面的爭議建議咨詢,告訴您如何劃分,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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