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清算分配剩余財產要交稅嗎
一、企業清算時,分配剩余財產是否需要繳納稅收?
一、企業清算后剩余財產如果是清算所得的話,是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二、企業進行清算,大致需要經過以下程序
1、組建清算組
結算事由出現之日起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2、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通知、公告債權人
債權人應自接到通知書之日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向清算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報其債權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5、清償企業債務
公司財產按照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公司債務的順序,清償公司債務。
6、分配剩余財產
公司財產在清償上述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比例分配給股東
7、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的職權】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二、"企業清算剩余財產分配所得稅的計算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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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三、企業清算分配剩余財產是否需要繳納稅收?
名譽權與隱私權屬于人格權范疇,兩者均以尊嚴性精神利益為客體,從定義上看,名譽權是自然人與法人、非法人組織維護其名譽安全而不受侵害的權利,而隱私權是自然人個人生活自由與保密的權利。由此可以看出,二者之間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首先,二者客體不同。從民法角度而言,名譽權的課題是社會公眾的一般評價;而隱私權則是權利人不愿公開的隱私信息。
其次,侵權方式不同。侵害名譽權的主要行為方式為故意以侮辱與誹謗來減損他人的名譽,前者為以暴力或語言文字等方式毀損他人名譽,如剝光他人衣服、嘲笑辱罵他人等;后者為以語言文字方式捏造有損名譽事實并廣為散布,如宣揚某公司財力虧空、將要倒閉等。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在于非法獲得或未經許可非法公開他人的私人信息。
再次,侵權的后果不同。名譽權的侵犯往往是利用虛假的信息,所以如果查明事實,可以否定虛假的信息,通過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等方式來加以救濟。隱私權的基礎在于其客觀性和秘密性,如果被公開,就喪失了秘密性的基礎,也就不再成為隱私,所以是無法像救濟隱私權一樣的方法來補救。
最后,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同。侵犯名譽權實行的是過錯責任,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其構成要件。而對隱私權的侵犯則實行嚴格責任,侵犯隱私權也不一定要以造成精神損害為后果,只要有非法獲得、未經許可而公開的行為,就產生侵權的結果。
侵害名譽權與侵害隱私權最大的差別在于,前者需要捏造事實進行侮辱誹謗,后者是未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披露事實。
四、企業清算時需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我國的企業劃分為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兩種,根據我國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制度,只有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非法人的私營企業因為不具有法人資格,只要求投資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體企業、國有企業、法人型私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中外合作企業(非法人)由合營各方分別繳納。可見,企業以其具體形式決定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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