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與專利權的關系及差異
一、商標權與專利權之間的區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
1.商標和專利的客體不同專利保護技術,包括發明、使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保護商標本身,比如圖形、文字、它們的組合或者立體商標。
2.商標和專利的保護期限不同專利保護期有限,發明20年,新型和外觀設計10年,到期不能續展。商標保護10年,但是到期可以續展,因此只要每10年續展一次就可以無限期擁有商標獨占使用權。
3.商標和專利的保護不同專利保護不得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同該專利相同或近似的產品。商標保護不得在同類商品上注冊相同的商標,如果受保護的是馳名商標,他人即使是不同類商品也不能標注馳名商標。
4.商標和專利的申請程序不同專利要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申請,經過初步審查(新型和外觀)和實質審查(發明),最終授予專利權。商標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經過初步審查,公告無異議后核準注冊。
二、“商標權與專利權的異同點分析”
商標權于專利權的相同點1、都屬于狹義知識產權的范疇,即都屬于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產權。
2、性質相同,即都具有權利本體的私權性和權利客體的非物質性的性質。
3、都具有知識產權的獨占性特征。
不同點
1、保護的目的不同
專利權保護的發明創造,是技術上的解決辦法或者外觀設計上的藝術創作和獨特創意。保護的目的,在于的鼓勵發明創造,有利于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
而商標權保護的商標,是具有區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顯著特征的標志。保護的目的,為了促進生產者保證商品質量和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公平競爭。
2、保護的對象和范圍不同
專利權的對象是獲得專利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其中發明是指前人沒有的、先進的、經過實踐證明可以應用的一種重大的科學技術新成就;實用新型是指對物品的形狀、結構或組合所作的革新設計,又稱小發明;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樣、色彩或其結合作出的富有創新美感而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對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分別以發明,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的為準和以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上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商標權的對象是以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注冊商標。對商標權的保護范圍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法第六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申請注冊,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五十一條
[2]《商標法》 第六條
三、"商標權與專利權的差異從概念到應用"
1.產生方式不同
商標權是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
專利權是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專利申請人及其繼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實施利用其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
2.權利不同
商標權的主要包括對注冊商標的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許可權和轉讓權。
專利權的分為專利權人的權利和專利權人的義務。專利權人的權利包括獨占實施權、轉讓權、許可實施權、標記權、請求保護權、放棄權和質押權。專利人的義務包括按規定繳納專利年費的義務和不得濫用專利權的義務。
3.權利對象不同
商標權的對象是依法予以保護的注冊商標。專利權的對象,是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2條的規定,專利法的對象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
4.審批程序不同
商標注冊必經程序包括申請、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初審公告、注冊公告五個階段。
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5.有效期限不同
根據《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期滿可以續展注冊,而且可以無制重復申請,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均為10年。
根據《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期限屆滿后,專利權終止。專利權期限屆滿前,專利權人可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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