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局不予受理退費嗎
一、商標局退費申請不受歡迎
退,因申請手續不齊備、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商標局尚未收取受理商標注冊費。如果申請人是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手續,并按規定現場繳納了費用的,可以在收到《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后,向商標局申請退費。
申請人可憑《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原件、繳費憑據原件和身份證明文件到商標局辦理退款手續。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30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30條
二、"是否需要支付費用來申請商標更正?"
商標申請更正是需要付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九條,商標注冊申請人或者商標注冊人依照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提出更正申請的;
應當向商標局提交更正申請書。符合更正條件的,商標局核準后更正相關;不符合更正條件的,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已經刊發初步審定公告或者注冊公告的商標經更正的,刊發更正公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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