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及其法律規制
一、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措施及處理方法
法律分析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主要包括
1、對未在我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的保護;
2、賦予了馳名商標廣泛的排他性權利,給予馳名商標廣泛的保護;
3、放寬馳名商標注冊顯著性的要求。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二、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制度及其法律依據
專業分析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制度
一、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二、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三、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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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三、馳名商標的認定與保護方法及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馳名商標的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條馳名商標的認定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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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十三條
[2]《商標法》 第十四條
[1]《商標法》 第十三條
四、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措施有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如下1、禁止不當注冊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非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且可能損害馳名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商標局可以駁回其注冊申請。已經注冊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
2、禁止不當使用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使用在非類似的商品上。
3、禁止作為商號使用自馳名商標認定之日起,他人將與該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眾誤認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已經登記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請求予以撤銷。
五、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措施有哪些?
我國對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主要表現在下面幾個方面1、對未在我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的保護
一些馳名商標雖未在中國注冊,但其真正擁有者是長期使用并為培養該商標聲譽付出努力的經營者,當馳名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或使用時,必然對該馳名商標及其擁有者的正當權益造成損害。因而有必要對商標注冊制作出例外規定,即根據具體情況商標權也可因其馳名而取得。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對已經注冊的商標,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示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2、放寬馳名商標注冊顯著性的要求
如果一個馳名商標原本缺乏顯著性,但由于長期廣泛使用而廣而周知,一般馳給予注冊,如“青島”啤酒、**可樂,雖然反映了地理名稱和原料,但經過長期使用,已經具備識別性,也被予以注冊。
3、賦予了馳名商標廣泛的排他性權利,給予馳名商標廣泛的保護
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不僅僅局限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也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賦予了馳名商標比較廣泛的排他性權利,實現了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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