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
一、"夫妻分居后如何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通常是夫妻分居兩年,但并不僅此一個條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應判決離婚。《民法典》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情形為(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自動解除婚姻關系的條件及時間"
1、在我國,解除婚姻關系只有兩種途徑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協議辦理,或到人民法院訴訟。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系。也就是說,我國法律目前并不承認分居幾年就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2、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其中第三項為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綜上,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以上的屬于法定訴訟離婚事項,可向通過訴訟途徑提起離婚。
3、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