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變更合同需要的憑證問題
一、"變更合同所需憑證的具體要求"
法律并未明確規定變更合同需要的憑證。一般情形下,當事人經過協商即可變更合同。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應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第五百四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第二款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3]《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條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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