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廉租房與公共租賃住房的區別
一、浙江廉租房中有公租房嗎?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21〕178號)的規定,從2021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并軌后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以上就是對廉租房公租房嗎的區別是怎么樣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二、"浙江省廉租房與公共租賃住房的識別方法"
1、概念的差異公租房全稱公共租賃住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它由政府投資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資主體屬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通過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面向無房的大學畢業生、引進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難群體出租的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2、性質的區別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而廉租房則為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問題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3、表現形式有差異廉租房一般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后低租金給住房困難戶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戶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資建房低租金租給租戶。在租賃5年期滿后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綜合造價為基準確定的價格購買。購買后可以繼承、抵押不得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轉讓的由政府以購房價加利息回購再作為公租房流轉使用。
4、繳納租金不同一般情況下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廉租房月租金標準約為0812元平方米。而公租房則根據地段不同租金也有變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質房屋的60。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繳納金額不同具體依據本地政策執行。當然除此之外不同城市的申請條件與申請對象也各不相同不同具體要以當地政策條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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