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主院子的拆卸及賠償情況
一、無人居住院子的拆除賠償問題
1.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條 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條
二、"無居住權的院子拆除賠償標準"
1.拆遷賠償由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通過征收補償方案確定。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