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是否需要檢察院提起公訴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是否需要檢察院提起公訴?
對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一般都是受害人告訴才處理,也就是受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的,法院才會處理,因此這種案件一般是由受害人自己提前刑事自訴,不需要檢察院提起公訴。
不過如果受害人被恐嚇或者因為其他原因無法提起自訴的,則此時需要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是否需要檢察院提起公訴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是不需要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般屬于受害人告訴才受理,屬于刑事自訴案件。根據刑訴法的規定,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條
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是否需要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問題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是不需要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般屬于受害人告訴才受理,屬于刑事自訴案件。根據刑訴法的規定,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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