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蒙古醉駕、酒后駕駛關鍵區(qū)別與處理方法
一、"內(nèi)蒙古酒駕醉駕處理及處罰規(guī)定"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規(guī)定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以上就是對在內(nèi)蒙古醉駕怎么處理的答復。
二、內(nèi)蒙古醉酒駕駛與酒后駕駛的關鍵區(qū)別
1、駕駛?cè)藛T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不同。酒駕駕駛?cè)藛T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駕駕駛?cè)藛T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2、處罰力度不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罰款金額不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都應受到法律法規(guī)的懲罰,而從危害程度來看,醉酒駕車的危害性要遠比飲酒駕車的危害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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