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偽造發票罪的司法解釋及法律規定
一、關于持有偽造發票罪的司法解釋
你好,持有偽造的發票罪持有偽造的發票罪司法解釋是指明知是偽造的發票而持有,并且數量較大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該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持有偽造發票罪的量刑標準與法律規定探究"
1、犯持有偽造的發票罪,且數量巨大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數量較大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3、單位犯持有偽造的發票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的規定處罰。
三、關于持有偽造的發票罪的司法解釋應如何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補充規定》(節錄) (2011年11月14日) 三、在《立案追訴標準(二)》中增加第六十八條之一[持有偽造的發票案(刑法第二百一十條之一)]明知是偽造的發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持有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二)持有偽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持有偽造的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二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八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引用法規
[1]《立案追訴標準(二)》 第六十八條
[2]《立案追訴標準(二)》 第二百一十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