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標罪怎么定刑事立案
一、"串通投標罪定刑及立案標準"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二)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三)中標項目金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脅、欺騙或者賄賂等非法手段的(五)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二、"串通投標罪認定及判決標準"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標罪與串通投標違法行為的界限,關鍵在于該行為的情節嚴重與否,情節嚴重者構成犯罪,否則不以犯罪論,對于何為情節嚴重,應當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釋。在認定情節嚴重與否時,應當考慮犯罪手段是否惡劣、是否屢教不改、行為的結果及社會影響等因素,作出綜合判斷?! 。ǘ┍咀锱c賄賂罪牽連行為的認定 在行為人犯串通投標罪的同時,往往可能牽連犯有賄賂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標人賄賂招標人許以特定經濟利益,誘使其泄露標底,或者招標人接受賄賂,泄露標底等商業秘密。由此可見,基于本罪特點,往往可能出現牽連犯罪的情況。對于此種牽連犯罪行為,因無法律的特別規定,應依法理,適用以一重罪處斷為宜。以上就是對什么是串通投標罪怎么認定問題的回答。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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