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行賄罪及其相關司法規定
一、單位行賄罪概念、認定及司法規定
關于“單位行賄罪,單位行賄罪的認定,單位行賄罪的司法規定”的相關解答如下單位行賄罪顧名思義是單位利益不正當手段行賄的行為。實踐中適用本條時,要注意如果單位沒有行賄的故意,而是因被勒索被迫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財物的,不能認定為單位行賄。另外,在追究單位行賄罪的刑事責任,應注意對因行賄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進而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理。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二、如何認定單位行賄罪及單位行賄罪的司法解釋
你好,以下是單位行賄罪司法解釋,請根據你的情況參考一下。本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國家機關、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和職能活動及聲譽。該罪的犯罪對象是財物。該財物一般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財物,而非某個人的財物。同時,也包括一些具有財產性質的利益,如國內外旅游等。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上述人員以 "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主體要件單位行賄罪的主體是單位,所謂 "單位",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與單位受賄罪不同,并不僅僅局限于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還包括集體所有制企業、中外合作企業、有限公司、外資公司、私營公司等等。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三、單位行賄罪的司法解釋規定
單位行賄罪(刑法第393條),是指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單位行賄罪的主體是單位,所謂“單位”,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與單位受賄罪不同,并不僅僅局限于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還包括集體所有制企業、中外合作企業、有限公司、外資公司、私營公司等等。 單位行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這就是單位行賄罪司法解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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