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犯罪規定的定罪量刑標準是多少
一、"行賄罪與單位行賄罪的量刑標準和法定量刑方法"
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或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并具有四種特定情節之一的,屬于法律規定的“情節嚴重”;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應認定為“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行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百萬元以上;或者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并具有四種特定情節之一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的”。這些情節分別是,向三人以上行賄;將違法所得用于行賄;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嚴重危害民生、侵犯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向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影響行政執法和司法公正。依照現行《刑法》,“情節嚴重”,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賄罪量刑標準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針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犯罪設有嚴格的規定和定罪量刑標準。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系密切的人行賄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規定刑事量刑標準"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系密切的人行賄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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