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
一、非法集資犯罪的主要形式及其處罰
從事非法集資達到一定標準將觸犯刑法,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非法經營罪等犯罪,相關人員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公眾存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二、"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
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是指違反保守國家軍事秘密法規,利用職務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獲取有關國家軍事秘密的情況、文件、資料和實物等行為。
三、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概念及構成要件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是指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行為。
四、"非法組織賣血犯罪及其刑事判罰標準"
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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