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租房、廉租房的區別與區分
一、"浙江公租房、廉租房及公租房分配與區別"
1、公租房全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資主體,通過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面向無房的大學畢業生、引進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難群體出租的住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租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法律條文】:《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引用法規
[1]《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十六條
二、浙江公租房與廉租房的區別
您好!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區別租金是公共租賃住房2、(簡稱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1、簡言之,廉租房是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一種制度。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的通知》(建保〔
2021〕178號)的規定,從2021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并軌后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在此對比并軌前的區別。
三、"區分廉租房與公租房的幾個要點"
公租房全稱公共租賃住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它由政府投資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資主體,屬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通過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面向無房的大學畢業生、引進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難群體出租的住房。廉租房和公租房區別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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