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與著作權法律規定及異同點
一、"專利權與著作權的異同及其關系"
著作權與專利權的相同點一、無形性1、表現為對某項權利的占有。
2、標的是某種權利,是無形的。
3、利用和轉移一般并不引起相關有形物的消耗和轉移。
4、標的具有可分別利用性(有人稱之為“使用價值無限性”),即在同一時間、不同地點可由多人分別按各自的方式加以利用。
5、侵害行為不一定都很直觀、明顯,既有直接的,也有間接的,情況多種多樣,比較復雜,給侵權的判定增加了難度。二、獨占性專利權、版權為權利人所專有,非經權利人許可或經過一定的法律手續,其他人不得擅自行使這些權利,否則就構成侵權;三、地域性一國或一地區所確認和保護的權利,只在該地域有產權,超出該地域就不發生效力。四、時間性保護有期限。著作權與專利權的不同點1、取得保護的方式不同著作權多實行重要作品獨立完成,不論他們之間是否相同、類似,都受著作權法的保護,而對于同一的發明專利法只授予先申請人,要求“首創性”。
2、權利客體范疇不同著作權保護文學、藝術、科學作品;專利權保護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著作權客體較專利權廣泛的多。
3、權利的不同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永久性的特點,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等。著作財產權主要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等。相比之下,專利權的簡單,著作財產權的使用方式復雜。
4、權利的排他性不同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只要是獨創的作品,不論其是否與已發表的作品相似,均可獲得獨立的著作權。相比之下,專利權具有較強的排他性。如果發明人就一項技術成果獲得專利,其他人未經他的許可,不能隨便在生產、經營中使用這項技術。
5、權利受保護的期限不同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在一般的情況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的保護期限較長,公民的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和職務作品的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但作品自創作完成50年未發表的,不受保護;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
二、"專利署名與著作權的法律規定探討"
專利權和著作權不一樣,專利完成署名后不一定享有著作權,這兩種權利都屬于知識產權,但是專利權的保護期限比著作權短,完成一項專利之后,需要向專利機構申請才能獲得專利權,但作品完成后就取得相應的著作權。
三、"專利權與著作權的法律性質探究"
著作權和專利權都不是物權,這兩種權利是知識產權,屬于無形的財產權,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著作權和專利權的保護對象,保護條件不同,著作權要求作品是獨創的,專利權要求產品具有新穎性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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