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賠償標準及法律規定
一、"商標侵權賠償金額的法律依據及其計算方法"
商標被認定成侵權的,具體的支付多少賠償金的這個問題不是法律強行規定的,在商標侵權案件中,可以按照侵權行為給權利人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賠償標準,如果確定不下來實際損失,還能參照侵權人因為商標侵權獲得的利益確定賠償標準。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關于商標侵權的法定賠償數額及法律規定的相關
商標侵權的法定賠償數額是怎么樣的要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來爛,因為不同的情況其對應的采用的衡量標準不一樣,通常情況下是通過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來確定賠償數額,這個也是被大部分人所接受的一種方式。
三、"商標侵權賠償標準"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根據這條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商標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式1、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2、被侵權人因為侵權而受到的損失3、法定賠償。
四、"商標侵權法定賠償金額"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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