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泄露軍事秘密案法規及司法解釋匯總
一、過失泄露軍事秘密案刑事立案追訴標準
過失泄露軍事秘密案(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條) 過失泄露軍事秘密罪是指違反國家和軍隊的保密規定,過失泄露軍事秘密,致使軍事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情節嚴重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一)泄露絕密級軍事秘密一項(件)以上的;
(二)泄露機密級軍事秘密三項(件)以上的;
(三)泄露秘密級軍事秘密四項(件)以上的;
(四)負有特殊保密義務的人員泄密的;
(五)泄露軍事秘密或者遺失軍事秘密載體,不按照規定報告,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
(六)有其他情節嚴重行為的。
二、關于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犯罪相關司法解釋的具體規定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司法解釋1、《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適用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見》
2、《人民檢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查辦泄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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