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單位受賄案公安立案追訴標準具體規定
一、"公安立案追訴標準在法律單位受賄案件中的具體應用"
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必須同時具備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且是情節嚴重的行為,才能構成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經濟往來中,在賬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單位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單位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單位受賄數額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2、強行索取財物的;
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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