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醉酒駕駛酒后駕駛差別到底有啥
一、內蒙古醉酒駕駛酒后駕駛差別到底有啥
1、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不同。酒駕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駕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2、處罰力度不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罰款金額不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都應受到法律法規的懲罰,而從危害程度來看,醉酒駕車的危害性要遠比飲酒駕車的危害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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