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共同保證人追償的先后順序如何確定
一、連帶共同保證人追償的先后順序如何確定
連帶共同保證人追償的先后順序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條
二、連帶責任的保證人之間有先訴抗辯權嗎
1、連帶責任的保證人之間有先訴抗辯權。如果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的所有保證人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明確與債權人約定了為一般保證,則連帶共同保證的所有保證人都享有先訴抗辯權。
2、連帶責任亦稱“連帶債務”。“民事責任”的一種。指數個債務人就同一債務各負全部給付的一種責任形式。
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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