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被告不執行財產判決怎么辦有沒有法律規定
一、離婚后被告不執行財產判決怎么辦,有沒有法律規定
在雙方離婚后,被告不執行財產判決的,權利人可以像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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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二、法律規定法院判決的離婚財產分割不執行怎么辦,法律規定是什么
法院判決的離婚財產分割不執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實際上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賦予的離婚糾紛當中,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離婚損害賠償,日后如果對方不執行的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三、離婚時,沒有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辦,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離婚時,夫妻雙方或任何一方名下沒有夫妻共同財產,則沒有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
但一方故意隱藏、轉移財產導致名下沒有共同財產的,另一方如果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隱藏、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發現一方存在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四、法院判離婚,怎么分割財產,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1、雙方有婚姻財產約定的,以約定為準。
2、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了財產分割一致的,以協商為準。
3、如果雙方沒有婚姻財產約定或雙方協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
4、一方的婚前財產或是婚后屬于個人的財產,均歸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五、法律強制判決離婚財產怎么辦,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
財產的歸屬和分割與財產的性質有關,一般婚前的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則平均分割。
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一般先由夫妻雙方進行協商,雙方各自提出財產分割的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但如果雙方無法協商達成一致的,則由法院提出相應的分割方案,由雙方在盡量協商一致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的分割協議。如果協商始終沒有辦法達成一致的,則由法院依法進行判決。
而法院在分割財產的時候,通常會遵循以下的原則
第一、尊重當事人的意愿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充分尊重當事人真實的合法的意思表示。
第二、男女平等的原則。
第三、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對于因為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者實施家庭暴力等傷害另一方及其近親屬的行為引起離婚的時候,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要適當對無過錯的一方進行照顧。
第四、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
第五、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
第六、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當然具體的財產怎么分割,雙方各自分得多少,還要依據具體的案情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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