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欠條如何起訴?
一、拖欠工資欠條如何起訴,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勞動者有欠條等直接證明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證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請求支付令。也可以經過以下勞動仲裁程序后向人民法院起訴,將欠條作為證據
1、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無論是否是終局裁決。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解決方法是怎樣的
1、遭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2、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后去你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3、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解決方法是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三、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該怎么處理,規定是什么
法律咨詢解答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報酬;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四、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通常應該怎么辦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出現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一般怎么處理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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