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前進行了公證若在手術中出現事故醫院依然承擔責任嗎
一、手術前進行了公證若在手術中出現事故醫院依然承擔責任嗎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
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醫院可以采取措施盡量避免自己的醫療風險,但不能因此就免除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因此,手術前進行了公證,若在手術中出現事故,醫院依然承擔責任,患者可以依法進行維權。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二、發生事故還在治療中可以提起訴訟嗎
1、治療尚未終結時,受害人一方也是可以提起訴訟的,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醫療費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三、交通事故受傷后能用醫保報銷嗎
社保的醫保(包括互助醫療)對于交通事故是不報銷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負責賠償,但是醫療保險可以報銷部分藥物的錢。在實踐中,發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找肇事者賠償,很難在醫保中報銷,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擔一部分責任,自己承擔的醫療費也很難在醫保中報銷,但有兩種情況可以找醫保報銷部分醫療費:一、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二、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責任,因自己過錯產生傷害所導致的醫療費用,不屬于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情形,醫療保險部門必須報銷醫療費用四、交通事故中受傷醫保會報銷嗎
不會。交通事故多屬于第三方責任事故,所以各地的醫療保險政策均將交通事故排除在醫保范圍之外。
交通事故原則上是不報銷的,何況你還是主要責任人。醫保報銷的是疾病。規定如下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的,醫療保險不予報銷。但責任人不支付或者無法查找到責任人的,由醫療保險先行墊付,并向責任人追償。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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