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什么時候出來的,交通事故責任定性書是多久出來了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什么時候出來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什么時候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指由國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反交通法規的當事人出具的責任認定書。這種責任認定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主要起到分清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的作用,國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及時。制定的依據是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當事人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等。【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誰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是劃分交通事故責任的重要依據。無論是民事賠償還是刑事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都至關重要。交通事故中,責任認定越大賠償責任也越大,相應的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幾率也就越高。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目前主要有三種
1、 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2、 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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