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主要形式是什么,共同犯罪的特點
一、共同犯罪的主要形式是什么,共同犯罪的特點
其具體特點有兩點其一,犯罪主體的廣泛;單位犯罪既可以表現為單位單獨進行的形式,也可以表現為共同犯罪的形式。所謂單位共同犯罪是指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單位與自然人共同故意犯罪。相較個人犯罪,其主體的范圍更廣泛。其二,單位成員的獨立性大于對單位的依附性。依附性是指,單位犯罪中責任人員的意志不能脫離所屬單位的性質、特征而存在,必須體現和反映該行為人所在單位的特性,否則其行為就不具有“以單位名義、基于單位意志、為了單位利益”的單位犯罪特征,單位也就不對該行為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獨立性是指,單位犯罪中責任人員的意志并非完全受制于該單位,而是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該行為人以獨立的人格參與社會結構和社會環境并進行社會實踐,能明確地認識和判斷自己行為的、性質和法律后果,并能自主支配和控制自己的行為。
二、共同犯罪的主觀要件有什么
1、有共同犯罪的認識因素
1各個共同犯罪人不僅認識到自己在實施某種犯罪,而且還認識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與自己一道在共同實施該種犯罪;
2各個共同犯罪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為結合會發生危害社會的,并且認識到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與共同犯罪之間的因果關系。
2、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
1各共同犯罪人是經過自己的自由選擇,決意與他人共同協力實施犯罪;
2各共同犯罪人對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
三、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如何準確的認定共同犯罪,必須準確地把握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與單獨共同行為一樣,共同犯罪的成立仍以符合共同行為構成為前提,即“二人以上”必須是符合共同行為主體要件的人“共同故意”必須是符合某種共同行為主觀要件的故意“共同行為”必須是符合某種共同行為客觀要件的行為;如此等等。如果其中之一不符合共同行為構成要件,就不是共同行為行為,也就無所謂共同犯罪了。所以,從共同行為構成要件的意義上說,共同犯罪并沒有什么特殊性;共同犯罪的特殊性,表現在各個行為人的共同行為故意與共同行為行為的“共同”這一點上。我國刑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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